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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22 阅读量:27287

一、评选条件

1)达到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

2)具有特殊才能,如体育、音乐、美术、发明等特长。

3)在中学期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奖、发明专利奖等。

4)评定对象的报到时间应在学校规定开学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

1)达到普通高校二本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奖励6000∕人(分三年发放)

2)达到普通高校三本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奖励3000∕人(分三年发放)。

3)具有体育艺术特长并获得以下奖项的可获得以下专项特长奖学金:

A、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或参加省级比赛项目获前八名者获得1000元(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减半执行);

B、艺术生中参加省级“三独”比赛,并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奖20001200800元,参加市级比赛项目获得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奖励1000800600元。

C、应届中职毕业生荣获国家级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900075006000元,荣获省级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600045003000元。荣获市级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020001000元。

4)单招及实验班学生(仅限未参加高考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入学奖学金评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总分在前10%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分两年发放)。

5)五年制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入学奖学金评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总分在前10%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分两年发放)。

6)新生入学奖学金除个人单项奖由第一学年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发放外,其余奖金分两年或三年发放,第一学年以现金的形式,第二、三学年以冲抵学费的形式。


三、评定办法及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学生处预审,招生处审定,报学院批准

3)公示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