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活
school life
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书福奖学金、先进班级、五四红旗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方法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为具有“好品德、好心态、好习惯、好技能”的四好青年,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公民道德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现就书福奖学金等各类奖项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一)书福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条件
(1)大二、大三学生
(2)综合素质测评班级第一;
(3)一等年度奖学金获奖者;
(4)做出特别贡献者。
2.评选方法及程序
(1)个人申请;
(2)班级评议(班级公开演讲,同学打分,辅导员审定);
(3)学生处预审;
(4)小组公开答辩,评审人员由吉利企业负责人代表、学生处、系部老师等组成;
(5)答辩小组提出意见,报学院评定;
(6)公示。
(二)先进班级
1.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大二、大三班级
(2)班风良好,全班同学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班级经常开展各种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3)班级学生体育达标率90%以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率95%以上。
(4)班级工作成绩显著,无重大违纪事故,无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的学生,班级无欠费;
(5)全班学习成绩及格率在75%以上,班级主要干部无补考现象。
(6)班级到课率、班级卫生、宿舍合格率在同年级前三名。
2.具体条件
(1)班级主题活动开展出色,多次在特色活动评比中获奖。
(2)班级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同学间互相帮助,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在各类学习、实践和技能竞赛中获奖人数多。
(3)班级学生综合测评、辅导员考核总分前三名的班级。
(4)在班风建设(到课率、违纪率等)、学生综合测评(等级)、四大青年评选等方面必须有突出成绩。
3.评选方法
按在校班级的10%评定,14级、15级分别评选,所有数据根据四舍五入法则取整执行。
4.评选程序
(1)班级申请;
(2)年级组评议,详细列出相关班级的指标数据,并公示;
(3)学生处审核,学院评定;
(4)公示。
(三)五四红旗团组织
1.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大二、大三学生
(2)团组织表现良好,组织成员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班级经常开展各种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3)团组织成员体育达标率90%以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率95%以上;
(4)团组织工作成绩显著,无重大违纪事故,无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的学生,班级无欠费;
(5)团组织学习及格率在75%以上,主要干部无补考现象;
(6)团组织到课率、宿舍合格率在同年级前三名。
2.具体条件
(1)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2)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3)团组织班子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团队有特色鲜明的主题活;
(5)所在班级在班风建设(到课率、违纪率等)、学生综合测评(等级)、四大青年评选等方面必须有突出成绩。
3.评选方法
“五四红旗团组织”按在校团组织的10%评定,所有数据根据四舍五入法则取整执行。
4.评选程序
(1)团组织提出申请;
(2)团委评议,详细列出所在班级的指标数据,并公示;
(3)学生处及团委联合提出意见,报学院评定;
(4)公示。
(四)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良好;未受学院或班级纪律处分;无欠费;在校无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
(3)参加适应性顶岗实习或招生社会实践;
(4)坚持锻炼身体,学院组织的体育综合测评达标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
(5)寝室无不合格或黄牌等处分。
2.具体条件
(1)在团学社及班级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主动;
(2)工作突出且在团学社干部考核中优秀者;
(3)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班级排名前10%。
3.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个人申请;
(2)班级评议、团委预审;
(3)学生处审核;
(4)小组公开答辩,评审人员由校外社会人士、学生处、系部老师、学生代表等组成;
(5)答辩小组提出意见,报学院评定;
(6)公示。
(五)优秀团员
1.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大二、大三学生
(2)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良好;未受学院或班级纪律处分;无欠费;在校无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
(4)参加适应性顶岗实习或招生社会实践;
(5)坚持锻炼身体,学院组织的体育综合测评达标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
(6)寝室无不合格或黄牌等处分;
(7)参加市、院、系组织的各类学习、实训实习、技能比赛等活动而获奖者优先。
2.具体条件
(1)在班级及团学社等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踏实认真,重视职业道德和实践技能的提升;
(2)工作突出且在团学社考核中优秀的团员;
(3)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班级排名前10%。
3.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个人申请;
(2)班级评议、团委预审;
(3)学生处审核;
(4)小组公开答辩,评审人员由团委、学生处、系部老师、学生代表等组成;
(5)答辩小组提出意见,报学院评定;
(6)公示。
三、评选时间安排
10月31日-11月6日各班根据学院要求,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根据配比名额,报送各班“申报表”;
11月7日-11月13日评审;
11月14日-11月18日公示;
11月21日发文,表彰。
四、其他事项
学院评奖评优的评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要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各班级按照上述要求,充分发动,要让每一个同学都了解政策,掌握标准;同时,请参与评定工作的全体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评定工作,严禁营私舞弊,确保评定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