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活
school life
考评体系
书福奖学金及学年奖学金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学院“好品格、好习惯、好技能”的教育理念,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依据《书福奖学金评选办法》和《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11月开展书福奖学金和学年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二、大三学生
二、评选名额
书福奖学金评选1人,学年奖学金评选20人。
三、评选条件
(一)书福奖学金
从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学年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
(二)学年奖学金
1.遵章守纪。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四带四禁”,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良好;未受学院或班级纪律处分;无欠费,无挂科;在校无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2.品学兼优。积极践行学校育人理念,学习态度端正,有健康阳光的生活态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各类活动。
3.励志上进。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及活动,热爱公益事业,会唱国歌默写歌词,具备学院“三好”品质。
4.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5%,坚持锻炼身体,学院体育综合测评达标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参加市院系组织的各类学习、实训实习、技能比赛等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学生自愿报名,自主申报。
(二)11月15日-11月24日,班级推选(辅导员、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交班级学生讨论,在由辅导员确定班级推选名单)。
(三)11月25日,学生处和教务处联合审核,结合学生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拟定初步获奖名单。
(四)11月26-11月29日评选结果公示,发文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学院宣传部联合院团委加强宣传,在评选活动过程中,运用校园广播站、宣传窗等载体,及时跟踪报道,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评选氛围。
(二)班级活动。各班结合评选通知要求,充分发动,要让每一个同学都了解政策,掌握标准,卓有成效的开展评选工作,不搞形式主义。
(三)评选原则。参与评定工作的全体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严禁营私舞弊,确保评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逾期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学生对评选工作存在异议,辅导员应主动做好解释和修正工作。
(五)若有疑问,请致电咨询学生处办公室:55572761。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11月13日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学院“好品格、好习惯、好技能”育人理念,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教风建设,依据学生手册《先进班级、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2.五四红旗团组织。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学生干部;
2.优秀团员。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宁缺勿滥;
2.注重实绩、择优评选;
3.民主推荐、群众认可。
三、具体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
1.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院现有班级(2017级班级不在评选范围);
15年级、16年级及五年制年级各推荐1名。
2.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合作、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2)班级积极践行学院“三好”育人理念,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原则上班内无一人受校纪处分,无安全事故发生,在学院内班级综合评价中名列前茅;
(3)全班同学在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公益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学院体育综合测评达标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
(4)在评定年度内,在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班级,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5)日常管理(五率)即学生到课率、学生教室优秀率、学生寝室合格率、“四禁四带”合格率、缴费率年级排名后3名的班级,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3.评选程序
(1)班级自主申报;
(2)11月22日-11月26日,年级组评议,详细列出相关班级的指标数据,并公示;
(3)11月27日,学生处审核,上报学院审定;
(4)11月28日-30日,公示、表彰。
(二)五四红旗团组织
1.评选范围及比例
全院现有班级(2017级班级不在评选范围);
15年级、16年级及五年制年级各推荐1名。
2.评选条件
(1)团支部机构健全,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积极带领班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引导团员青年努力学习、成长和奉献,努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
(2)团组织表现良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上,团结互助,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原则上年度内无一个受团纪或校纪处分,无安全事故发生,在学院内班级综合评价中名列前茅;
(3)关心团员利益,能扎实有效的组织和开展适合青年特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活动,班级团日活动有特色,成绩显著;
(4)窗体顶端
(4)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认真做好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
(5)在评定年度内,在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班级,不得参加五四红旗团组织的评选;
(6)日常管理(五率)即学生到课率、学生教室优秀率、学生寝室合格率、“四禁四带”合格率、缴费率年级排名后3名的班级,不得参加五四红旗团组织的评选。
3.评选程序
(1)班级自主申报;
(2)11月22日-11月26日,团委和年级组联合评议,详细列出相关班级的指标数据,并公示;
(3)11月27日,学生处审核,上报学院审定;
(4)11月28日-30日,公示、表彰。
(三)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及比例
按各班级学生总数3%评选(不足1名按1名上报);
按团委学生干部总数2%评选(不足1名按1名上报)。
2.评选条件
(1)遵章守纪。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四带四禁”,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良好;未受学院或班级纪律处分;无欠费、无挂科;在校无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2)品学兼优。学习态度端正,有健康阳光的生活态度,会唱国歌默写歌词,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组织、共青团和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3)励志上进。热爱劳动,积极组织开展校内外各教育活动;在学院“三好”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标杆作用,为学院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4)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10%,坚持锻炼身体,体育综合测评达标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参加市院系组织的各类学习、实训实习、技能比赛等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3.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自主申报;
(2)11月22日-11月26日,团委或班级评议,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
(3)11月27日,学生处审核,上报学院审定;
(4)11月28日-30日,公示、表彰。
(四)优秀团员
1.评选范围及比例
按各班级学生总数2%评选(不足1名按1名上报);
按团委学生干部总数2%评选(不足1名按1名上报)。
2.评选条件
(1)遵章守纪。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四带四禁”,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良好;未受学院或班级纪律处分;无欠费、无挂科;在校无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2)品学兼优。学习态度端正,有健康阳光的生活态度,会唱国歌默写歌词,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关心团的建设和发展,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并主动协助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学生组织、共青团和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3)励志上进。热爱劳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团日活动和校园文明建设,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学院“三好”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标杆作用,为学院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4)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10%,坚持锻炼身体,体育综合测评达标及5000米(男)3000米(女)测试合格;参加市院系组织的各类学习、实训实习、技能比赛等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3.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自主申报;
(2)11月22日-11月26日,团委或班级评议,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
(3)11月27日,学生处审核,上报学院审定;
(4)11月28日-30日,公示、表彰。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学院宣传部联合院团委加强宣传,在评选活动过程中,运用校园广播站、宣传窗等载体,及时跟踪报道,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评选氛围;
(二)民主推荐。各班结合评选通知要求,充分发动,要让每一个同学积极参与评选推荐工作,推选人员必须经过班级同学民主评选产生,不搞形式主义;
(三)公示。候选人(集体)产生后,必须在学院公示,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对提出异议的,学院要核实情况,并作出决定,确定候选人(集体)。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且1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五、奖励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组织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