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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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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08 阅读量:29986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19:00-21:00;

周六、日:9:00-12:00,14:30-17:30

二、组织与实施

1.每学期之初,实训中心制作本学期实训菜单,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学生网上进行选择,选择人数超过20人的列为开放项目;

2.实训中心负责对开放项目进行排课并交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公布实训室开放信息(时间、地点、指导教师);

4.教师按照安排申请实训场地、设备、工具;

5.教师指导学生实训;

6.教务处督察开放情况,每月由实训中心根据实训室开放情况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报教务处审核;

7.对未履行指导职责的教师取消指导资格。

三、指导教师职责

1.实训项目的开发;

2.指导学生实训,实训过程中加强巡视,保证实训安全;

3.所需实训设备、工具、耗材的申报、管理;

4.做好开放记录(学生人数、设备状况);

5.学生考勤、考核;

6.实训结束后负责安排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

四、学生报名程序及要求

1.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在网上进行报名(类似公选课);

2.进入实训室需穿实训服,不允许穿拖鞋;

3.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照指导教师指导。

五、激励政策

1.在实训开放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优先选拔进入学院竞赛队伍;

2.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实训课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