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education
精品课程和示范专业建设奖励办法
为全面提升学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项目
精品课程奖、特色或示范专业奖和新专业建设奖。
二、奖励标准及配套经费
(一)精品课程奖
1.获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给予1000元奖励;
2.获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给予5000元奖励;
3.获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给予10000元奖励。
学院另配套经费每门课程2万元,以鼓励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要求请详见《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二)特色或示范专业奖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业建设成果丰富。
1.获评为省级特色或示范专业,给予10000元奖励;
2.获评为国家级特色或示范专业,给予50000元奖励。
(三)新专业建设奖
系部按照社会需求和00后学生的特点,建设新专业,招生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享有以下奖励:
1.当年招生在50人以上的,奖励3000元;
2.当年招生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奖励5000元。
三、奖金分配
上述奖励由系部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